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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签证办理

荷兰探亲访友签证

办理费用:   ¥ 1000

有  效  期:   以使馆签发为准

停  留  期:    以使馆签发为准

办理时长:   送签后10个工作日,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预订

签证类型:    探亲访友签证

受理范围: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预订须知:

1、费用包含: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我司的服务费用、出签后首次快递配送费用(如您选择我司自取出签护照,费用中包含的配送费用不退)

2、费用不含:以上未提交费用

3、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支付机票与酒店费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您的材料14:00前交于我司,我司需要2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如晚于14:00交于我司,则需3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

5、荷兰领馆将于12月25日,12月26日,以及2015年1月1日关闭。

  • 需要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注: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 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表情自然,嘴巴合拢)。
    名片 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在职证明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营业执照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
    资金证明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银行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活期账户余额越多越好,至少不低于此次旅游所需费用),须有银行盖章。(如余额不足3万可分多次补齐,也可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对账单如进出记录丰富、余额较多的储蓄卡,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1、行程单(请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具体到每日行程安排);
    2、英文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
    3、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并能显示所有入住人姓名;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机票、酒店建议客人自行预定,提供未付费的预订单即可;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 需要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注: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 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表情自然,嘴巴合拢)。
    名片 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经济来源证明 未就业成人已婚者,提供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资金证明 银行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活期账户余额越多越好,至少不低于此次旅游所需费用),须有银行盖章。(如余额不足3万可分多次补齐,也可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对账单如进出记录丰富、余额较多的储蓄卡,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
    1、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1、行程单(请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具体到每日行程安排);
    2、英文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
    3、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并能显示所有入住人姓名;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机票、酒店建议客人自行预定,提供未付费的预订单即可;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 需要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注: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 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表情自然,嘴巴合拢)。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退休证明 退休证的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资金证明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银行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退休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活期账户余额越多越好,至少不低于此次旅游所需费用),须有银行盖章。(如余额不足3万可分多次补齐,也可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对账单如进出记录丰富、余额较多的储蓄卡,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1、行程单(请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具体到每日行程安排);
    2、英文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
    3、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并能显示所有入住人姓名;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机票、酒店建议客人自行预定,提供未付费的预订单即可;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 需要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注: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 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表情自然,嘴巴合拢)。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在校证明 1、提供打印在学校抬头纸上的英文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请假时间、所在院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或教务章,有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学校负责人包括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处老师等,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如是应届毕业生(除大学生之外),可凭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代替。
    2、学生证:学生证的复印件。
    资金证明 (可提供父母名下的在职证明、银行对账单,未成年学生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认证是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办理)
    银行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活期账户余额越多越好,至少不低于此次旅游所需费用),须有银行盖章。(如余额不足3万可分多次补齐,也可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对账单如进出记录丰富、余额较多的储蓄卡,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未成年学生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1、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公证书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行程安排 1、行程单(请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具体到每日行程安排);
    2、英文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
    3、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并能显示所有入住人姓名;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机票、酒店建议客人自行预定,提供未付费的预订单即可;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儿童收费 (领馆政策和汇率时时变动,以下报价仅供参考,以领馆具体收费为准)
    6周岁以下免签证费60欧,约合人民币390元,即6周岁以下儿童收费为我司报价减390元。
    6-12周岁签证费35欧,约合人民币228元,即6-12周岁儿童收费为我司报价减200元。
  • 需要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注: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 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表情自然,嘴巴合拢)。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出生证明 出生证的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资金证明 (提供父母名下的在职证明、银行对账单,未成年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认证是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办理)
    银行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活期账户余额越多越好,至少不低于此次旅游所需费用),须有银行盖章。(如余额不足3万可分多次补齐,也可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对账单如进出记录丰富、余额较多的储蓄卡,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并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1、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并认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公证书并认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行程安排 1、行程单(请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具体到每日行程安排);
    2、英文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
    3、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行程单保持一致,并能显示所有入住人姓名;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机票、酒店建议客人自行预定,提供未付费的预订单即可;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儿童收费 (领馆政策和汇率时时变动,以下报价仅供参考,以领馆具体收费为准)
    6周岁以下免签证费60欧,约合人民币390元,即6周岁以下儿童收费为我司报价减390元。
    6-12周岁签证费35欧,约合人民币228元,即6-12周岁儿童收费为我司报价减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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