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
办理费用: ¥ 500
有 效 期: 13个月
停 留 期: 15天/30天/90天
办理时长: 送签后至少15个工作日,快递时间另计
签证类型: 商务签证
受理范围:
北京领区——护照签发地为北京,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如护照签发地不在上述地区内,其他地区申请者需在上述地区内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预订须知:
1、费用包含:签证费、我司的服务费用、出签后首次快递配送费用(如您选择我司自取出签护照,费用中包含的配送费用不退)。
2、费用不含:以上未提交费用。
3、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支付机票与酒店费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日本领馆将于2015年08月28日、09月03日-09年06日、09月19日-09月21日、10月01日-10月07日、10月10日、12月29日-12月31日、2016年03月03日闭馆。
所需材料
需要提交材料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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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3、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
照片 |
三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 |
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户口簿 |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 |
(日方提供的材料中有关中方人名的,可以写汉字) 1、招聘理由书; 2、滞在预定表—停留日程表(请尽可能详细填写); 3、身元保证书; 4、邀请机关的资料:绿色纸的法人登记誊本原件或企业宣传册原件或团体概要说明(发行后3个月以内) |
在职证明 |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中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
营业执照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
签证申请表 | 填写真实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所有表格内信息和签名请手写) |
备注 | 申请短期商用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